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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汇区政府网站网上领导信箱07年9月份运行情况统计
  发布时间:2007-10-15 10:18   

一、收件情况
  1、区长信箱
  07年9月,南汇区网站区长信箱计收取有效信件125件,回复(响应)125件,其中参政类3件,举报类13件,申诉类54件,求决类27件,其他28件。

  2、镇长信箱
  07年9月,南汇区14个镇镇长信箱共计收取信件114件,回复(响应)100件。

二、处理案例

  案例一:

  来信内容:我是一名外地到南汇打工的人,我在这边谈了一个男朋友,现在已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,我想问一下,我要怎么做才可以享受南汇区公民的待遇,比如,医疗,社保等等。 
  来信回复:按照目前的户籍政策,外省市人员与南汇当地居民结婚的,如果双方均系农业户口的,可以在结婚4年将一方的户口迁入南汇,如果有一方或双方系非农业户口的,要在结婚10年以后才能将另一方的户口迁到南汇。如果你的户口到时迁到南汇的话,即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各种待遇。 在目前户口没有迁入之前,你也可按现行政策享受有关待遇。如果你目前在工业企业就业的,可要企业激纳综合保险,到时你可享受 工伤、大病保险,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,同时可享受每月20元的常用药补贴,如果你在建筑企业工作的,也可要求企业缴纳综合保险,到时可享受工伤和大病保险,也可享受每月20元的常用药补贴。(南汇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) 

  案例二:

  来信内容:农村老年残疾有何福利、保障?
  来信回复:农村老年残疾有如下几种福利:(1)残疾老年人残疾证重度,可享受残疾人阳光助老养护院服务,经费住院者重残的享受保障经费交养护院后,超过部分的费用,由政府负担(除医疗费用);(2)关于残疾人中度、轻度的已年老体弱,失去劳动能力,子女是纯务农,子女无经济能力抚养老年人的,残疾老年人按享受农村养老金以外,生活困难的根据市农村最低保障标准,向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,由村委会评定公示,符合条件,可享受政府补助补贴;(3)残疾老年人自理生活有困难,需住敬老院护理养老,自己没有社保退休工资待遇的,子女务农,家庭经济困难的,住院老年人可享受政府每月100元补贴。 

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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