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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托景点平台 促进农民增收——大团镇“大团桃园”景点凸显经济社会良好效应
  发布时间:2008-04-25 10:44   
  “大团桃园”景点处于大团镇万亩桃林的核心区域——赵桥村,占地300多亩。为建设好上海2008桃花节的新增景点与开幕式主会场,大团镇党委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认真落实区委、区政府的工作要求,抢时间,保质量,全力以赴完成了“大团桃园”景点建设,确保了2008上海桃花节于3月25日准时开幕。同时,大团镇还依托景点这一平台,坚持“以花为媒,促进发展”的宗旨,大力发展乡村旅游,在增加农民收入、促进都市型农业发展、推动新农村建设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。
  “大团桃园”景点围绕“食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”六大要素,开设了踏青赏花、尝农家菜、垂钓拉网、农家游戏、农活体验、休闲度假、农产品展销、乡村文化等20多项具体功能,且依法经营、管理完善、运行良好。在3月25日—4月20日的桃花节期间,共接待游客约5万人次,综合收入约170万元,其中门票收入约70万元,餐饮收入约75万元,停车场收入约5万元,农产品销售收入约20万元,在促进农民增收、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,极大地提高了大团的知名度,初步实现了镇村扬名、农民得益、企业获利的目的。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,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  1、创新发展模式,增加收益保障。
  根据“政府搭台、企业唱戏、农民受益”的思路,以梁梁蔬果合作社为基础,动员吸引景点区域的农民自愿加盟合作社。桃花节举办前,合作社拥有社员约100户,而目前已拥有社员220多户。合作社将通过各种途径来保障农户的种桃收益,并较往年有所增长,预计今年每户每亩桃子收入将达8000元,比去年增收3000元。为适应景点需要,专门成立了金团园商务管理有限公司,发挥了公司带领农户共同致富的龙头作用。同时,景点的桃林处于“世博桃”特供基地内,具有明显的农产品优势。这样,不仅激发了景点和周边农户参与服务、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,也为我镇创新推广“合作社+公司+基地+农民”的发展新模式提供了实践依据。
  2、流转闲置土地,增加农田租金。
  “大团桃园”景点区域内除了成片的桃林外,还有10多亩种植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低洼地、杂边地,及建设大东公路遗留下来的指挥部16亩临时建筑,其中指挥部所占土地的流转费一直由村里支付,成了村里的一大负担。目前,景点建设单位梁梁蔬果合作社对上述26亩闲置土地进行了流转,以每亩每年1800元的标准为农户发放土地流转费,较村委会支付的标准每亩每年增加了800元,既提高了农民的土地收入,使农民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,也解决了村委会的实际困难。
  3、加强产销联动,增加产品收入。
  今年桃花节期间,合作社最大程度地减少农户的经营成本,向农民免费提供销售农产品的摊位,让周围的农民销售自产的瓜果、桃枝、散养鸡等农产品,经统计,节日期间户均销售收入约500元。同时,合作社还向游客推出了桃树认养活动,共有31人认养桃树410棵,认养资金达2.05万元,由合作社统一收取后全部返还给农户。
  去年景点建设初期,合作社积极帮助我镇农民销售桃子120吨,且每斤桃子比市场收购价格高出了0.8元,农民实际增收了近20万元。为确保桃子品质,合作社建立了桃树种植管理的培训指导长效机制,今年已经聘请了2名常年从事桃树管理的技术人员,对景点内农民进行了2次技术培训,共有127名农民接受了培训,并对景点内的桃树实行“六个统一”管理,即统一修剪、统一施肥、统一防治、统一套袋、统一品牌、统一销售,进一步提升大团蜜露的品质,扩大影响,提高市场竞争力,增加农民的收入。
  4、提供就业岗位,增加农民薪金。
  由于大团属于现代农业功能区域,历年来第二、三产业一直欠发达,所以很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无法找到工作,大团桃园的建设和桃花节的成功举办,对解决该镇农民非农就业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。
  在为期2个月的基础设施建设阶段,景点以当地桃农为主,平均每天用工280人,每天工资为90元左右,这既增加了大团镇桃农的收入,又调动了当地桃农亲手建设景点的积极性,增强了其主人翁意识。大团桃园建设完成后,景点共招录农民133人,其中桃花节期间短期用工64人,工资为每人每月1600元,长期用工69人,工资为每人每月1500元;桃花节结束后,景点仍将长期用工69人,工资为每人每月1500元,并严格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缴纳了员工的“三金”。
  由于上述农民均属就近参与旅游服务,不离土、不离乡,因此工作积极性很高,幸福指数也较高。如:在“大团桃园”小吃街的服务员都是领取土地流转费的附近农民,他们纷纷说:“来这里工作不但可以给我们大团镇带来名气,也使我们对种养桃树更有信心,更加要管理好,使游客吃到最好的大团蜜露桃,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”。实践证明,乡村旅游业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、发展农村经济的新亮点。
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它为乡村旅游的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、经济平台。同时,乡村旅游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条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理想、有效的途径。今后,大团镇将通过常年开放景点,不断加大桃花节的辐射效应,进一步扩大受益面,并通过旅游业的发展,使该镇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、村容村貌得到改善、农民素质得到提高。
  一是把景点作为桃子产业的一个示范区域,将旅游开发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、和各种扶农政策贴近,逐步向景点外的6000亩桃林延伸,引领更多桃农走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道路,分享经营方式改变带来的农业收入。为延伸桃花节活动,提高基地内桃子的品牌效应,景点还准备在7、8月份举办品桃节,通过品桃活动来扩大销售、打响品牌。
  二是通过景点建设发展,带动周围农户自觉改善生态环境,增强经营意识,改造利用自家农居开设农家乐菜馆,并纳入合作社统一指导管理,联点成线、联线成带、联带成片,形成区域化发展格局,使更多农户直接受益。深挖传统习俗及桃文化,围绕本地农耕、农时、农俗、农产品特色策划一些别具一格的专题活动、节庆活动,使游客在观有美景、食有佳肴、行有道路、住有房舍、购有特产、玩有体验的同时,促进农民间接增收。
  三是建立按土地保收益的长效机制,合作社计划根据景点盈利情况,按农民投入土地的多少,在每年年底向景点内桃农发放经营红利。而当经营出现亏损时,则不向农民分摊,保证农民享有了旱涝保收的利益机制。合作社今年将以每斤3.5元的保护价收购景点内的桃子,并将在产销季节结束后再对社员发放每斤0.5元左右的红利。
  四是着眼于延长景点产业链,探索开发桃树、桃子及本地其他原生态优势农产品的加工产品和旅游产品,扩大特色,凸现优势,制造差异,树立市场形象,打造特色品牌,使之成为景点的配套项目和延伸产业,不断做强做大景点效应,进一步创造农民就业机会,增加农民的非农收益。(来源:大团镇)
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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